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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度中国政府奖学金国别双边项目申请办法(Type A)
2023-11-10 何欢 

2024年度中国政府奖学金国别双边项目申请办法(Type A)

“国别双边项目”系根据中国与有关国家政府、机构、学校以及国际组织等签订的教育合作与交流协议或达成的共识而提供的全额奖学金或部分奖学金。


资助类别、期限及授课语言

1. 国别双边项目可招收本科生、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普通进修生以及高级进修生。具体各国招收类别请咨询中国在贵国的使领馆或本国留学生派遣部门;沈阳建筑大学无权直接接收。

2. 中国政府奖学金来华留学本科生的授课语言为汉语。中国政府奖学金来华留学研究生和进修生的授课语言一般为汉语,沈阳建筑大学对部分专业可提供英语授课(详情请登录studyinchina或查阅我校专业介绍)。

3. 奖学金资助期限为录取时确定的学习年限,包括专业学习和汉语补习(预科)的期限,原则上不予延长。


申请受理机构和申请时间

申请受理机构:各国留学生派遣部门。

申请时间:11月初至次年4月初。具体时间请向本国留学生派遣部门查询。

申请条件

1.非中国籍公民,身体健康;

2.学历和年龄要求:

●来华学习本科专业者,须具有高中毕业学历,成绩优秀,年龄不超过25岁;

●来华攻读硕士学位者,须具有学士学位,年龄不超过35岁;

●来华攻读博士学位者,须具有硕士学位,年龄不超过40岁;

●作为普通进修生来华学习者,须具有高中毕业以上学历,年龄不超过45岁;

●作为高级进修生来华学习者,须具有硕士以上学位或副教授以上职称,年龄不超过50岁。

申请材料(均为一式两份)

1. 《中国政府奖学金申请表》(中文或英文);

2. 护照首页;

3. 经过公证的最高学历证明。中英文以外文本须附上经公证的中文或英文的译文。在校学生须提交本人就读学校出具的在学证明;

4. 学习成绩单。申请人须提供高中、本科、硕士(如有)、博士(如有)阶段第一学期至最后学期的完整成绩单。中英文以外文本须附经公证的中文或英文的译文;

5. 来华学习或研究计划。用中文或英文书写。本科生不少于200字,进修生不少于500字,研究生不少于1000字;

6. 推荐信。申请攻读硕士、博士学位者和申请作为高级进修生来华学习者,须提交两名教授或副教授的推荐信,用中文或英文书写;

7. 申请学习音乐专业的学生须提交本人作品的光盘;申请学习美术专业的学生须提供本人2张素描画、2张色彩画以及2张其它作品的光盘;

8. 年龄不满18岁的申请人,须提交在华法定监护人的相关法律文件;

9. 来华学习时间超过6个月的申请人,须提交《外国人体格检查表》复印件(原件自行保存,此表格由中国卫生检疫部门统一印制,可登录留学基金委网站或下载,须英文填写)。

10. 无犯罪记录证明。申请人须提交由所在地公安机关出具的有效期内的无犯罪记录证明,通常应为提交申请之日前6个月以内的证明文件;

11. 申请人可先期联系我校(发送申请材料inter@sjzu.edu.cn,邮件主题为“Pre-admission letter for Type A”),我校审核后酌情发放预录取通知书。已获得奖学金预录取通知书的,请附在申请材料中,提交本国留学生派遣部门;

12. 语言水平证明,如HSK成绩报告、托福/雅思成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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