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满足国际社会对日益增长的中文教育类人才的需求,促进世界各国中文教育的发展,助力国际中文教育人才的成长,教育部中外语言交流合作中心(以下简称中心)设立国际中文教师奖学金(以下简称奖学金),聚焦培养合格的海外中文教师。孔子学院、独立设置的孔子课堂,部分汉语考试考点,外国相关教育机构、高校中文师范专业/中文院系、国外有关中文教学行业组织、中国驻外使(领)馆等(以下简称推荐机构)可推荐优秀学生和在职中文教师到中国大学(以下简称接收院校)学习和进修国际中文教育及相关专业。
一、资助对象
1.非中国籍人士;
2.对华友好,无违法犯罪记录,遵守中国政府的法律、法规和学校的规章制度;
3.身心健康,品学兼优;
4.有志于从事中文教育、教学及相关工作;
5.年龄为16-35周岁(统一以2026年9月1日计)。在职中文教师放宽至45周岁,本科奖学金申请者一般不超过25周岁。
二、奖学金类别及申请条件
1.一学年研修生
2026年9月入学,资助期限为11个月。
国际中文教育方向,中文水平考试成绩达到 HSK(三 级)270 分,具有 HSKK 成绩;汉语言文学、中国历史、中 国哲学等方向,中文水平考试成绩达到 HSK(四级)180 分、 HSKK(中级)60 分;汉语研修方向,中文水平考试成绩达到 HSK(三级)210 分,提供 HSKK 成绩者优先。
2.一学期研修生
2026年9月、2027年3月入学,资助期限为5个月。
国际中文教育、汉语言文学、中国历史、中国哲学等方向,中文水平考试成绩达到 HSK(三级)180 分,具有 HSKK 成绩;中医、太极文化方向,具有 HSK 成绩,同时提供 HSKK 成绩者优先。
3.四周研修生
2026年7月或12月入学,资助期限为4周
汉语研修、中医、太极文化、汉语言+中国家庭体验等方向,具有 HSK 成绩。可由推荐机构组团进行报名,并事先联系接收院校确定在华学习计划,提前报中心审批,每团 10-15 人。
三、办理流程
2026年3月1日起,申请者可登录中外语言交流合作中心网站(http://www.chinese.cn) 国际中文教师奖学金板块,查询推荐机构与接收院校;在线提交申请材料,关注申请进程、审核意见与奖学金评审结果;奖学金获得者与接收院校确认办理来华留学手续;按接收院校录取通知书规定的时间入学报到。
截止日期(以北京时间为准):
1.7月入学:学生申请截止日期为4月15日,推荐机构、接收院校审核截止日期为4月25日;
2.9月入学:学生申请截止日期为5月15日,推荐机构、接收院校审核截止日期为5月25日;
3.12月入学:学生申请截止日期为9月15日,推荐机构、接收院校审核截止日期为9月25日;
4.2027年3月入学:学生申请截止日期为10月31日,推荐机构、接收院校审核截止日期为11月10日。
中心委托专家组集中评审:根据HSK、HSKK级别和考分,兼顾国别等因素择优资助,于入学前约3个月完成奖学金评审工作,发布评审结果。
四、关于在职中文教师和汉语桥获奖者
1.在职中文教师
在职中文教师申请各类奖学金,可提供就职机构出具的在职证明和推荐信,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2.汉语桥获奖者
在各类汉语桥比赛中获得“国际中文教师奖学金证书”者,登录国际中文教师奖学金网站,凭奖学金证书向目标接收院校提交申请材料。
如有问题,请咨询chinesebridge@chinese.cn。
五、推荐机构和接收院校
推荐机构和接收院校请选择沈阳建筑大学。
六、其他
1.一学期研修项目和一学年研修项目原则上不录取3年内享受过同类奖学金的申请者。
2.相关专业培养方案与教学课程,可咨询目标接收院校。
3.申请者须了解目标接收院校的具体招生条件及报名截止时间,按照相关规定提交申请材料。
4.学历生须参加年度评审,详见《国际中文教师奖学金年度评审办法》。
5.相关入学等事宜,请及时联系接收院校。
6.入学体检不合格、中途退学及未经许可不按时报到、休学等情况,取消奖学金资格。
七、联系方式
沈阳建筑大学国际学院招生办
电子信箱:bing24690861@163.com
电话:+86-24-24690861
微信:miyaadmission
奖学金处 电子信箱:scholarships@chinese.cn
电话:+86-10-58595743
+86-10-58595999(亚洲、非洲)
+86-10-58595973(美洲、大洋洲)
+86-10-58595727(欧洲)
八、附件
1.奖学金资助内容及标准
2.奖学金申请材料清单
教育部中外语言交流合作中心
2026年1月